三天集训的心得体会
渔洋关镇小学 杜琼芳
新学期伊始,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集训,集中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教育行为,还举行了相关法律知识讲座,每一位教师都有了自己深刻的体会,以下是我的感受和体会:
一、学好新的《义务教育法》做《义务教育法》的宣传者。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也能决定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的《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不收学费、杂费”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贯穿始终,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二、在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把为学生服务放在第一位,切实干好本职工作,真实、扎实地开展教学工作,用爱心浇灌学生地心田,处处“身正为范”。
三、褚律师用许多鲜活的例子告诉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执教行为。法不容情,不要让自己恨铁不成钢的情绪使自己陷入难堪的境地,要严禁体罚,巧施惩罚。作为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听从老师的教导,不得从事危及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如果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或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完全推给学校,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每一位老师都要牢记:当学生发生伤害时,首先想到的就是上医院,第二是迅速与家长联系,最后依法来办事。总之,我们应当从现在开始,在履行教育教学行为时不要有侵权行为,要依法治教,时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牢记“安全第一”。
对“新型教师”的思考
渔洋关镇小学 胡晓琴
在为期三天的集训中提到最多的字眼便是“创新型学校,当新型教师,做新三好学生”。这“三新”是我们教育领域中的新目标。
当“新型教师”,我要准备什么?
首先教师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论语•子路》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可见,教师的思想道德素养不仅是社会对教师素养的基本要求,也是教师树立威信,增强其教育影响力的必要条件。倘若教师缺乏才能,固然是学生的不幸;而若教师的思想道德素养有缺陷,则很可能变成教育的灾难。
其次,教师要有宽厚、扎实的文化底蕴。 “时间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挤,总还是有的。”少讲几句空话、提高工作效率,挤出一些时间来学习!怎么学?向书籍学习、向同事学习、向自己学习、向学生学习。教师要读懂的远远不止教科书或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更要读懂的是人、社会、世界,是昨天、今天与明天。
当“新型教师”,我要怎么做?
我认为新型教师应该是一个反思型教师、研究型教师。带着一颗思考的大脑从事每天平凡工作的教师,就是通过思考、解剖自己日常教育实践而不断超越和提升自己教育境界的教师。我们要对自己的教育行为乃至教育细节的进行追问、审视、推敲、质疑、批判、肯定、否定……
一个真正的反思型教师至少应该具备四个“不停”:不停地实践,不停地阅读,不停地写作,不停地思考。这四点决不是互相分离的,在反思型教师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实践、阅读、写作、思考,完全是融为一体的。
教师是发展中的人,面对学校转型性变革,面对知识经济时代,我们不仅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自身知识结构,向更优化发展。而且还要结合学习,善于研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求不断进步。让我们大胆开拓,不断创新,当一名真正的“新型教师”吧!